常德刑事辩护律师
法律热线:
文章详细
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(复核

123发布时间:2016年2月18日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  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
刑事裁定书
(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)
(××××)最刑核字第××号
  被告人……(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籍贯、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、住址等,现在何处)。
  ××××中级人民法院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以(××××)×刑初字第××号刑事判决,认定被告人×××犯××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……(简要写明上诉、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,或者没有上诉、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原判的情况)。××××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。本案经合议庭评议(审判委员会第××次会议进行了讨论)并作出决定。
  本院认为,……(概述原判决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,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况)。依照……(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)的规定,裁定如下:
  一、撤销××××中级人民法院(××××)×刑初字第××号刑事判决(二审终审的要同时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);
  二、发回××××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审判长 ×××
审判员 ×××
审判员 ×××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  (院印)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×××


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13607368746 网站支持: 大律师网